明年就要上路的國土計畫,到目前為止仍是讓原鄉居民傷透腦筋,尤其擔心出現家族人口增長,住宅使用擴張,而導致建物成為違章建築。
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 Yumin Malay(張倉豪):「因為我們以前的習慣性,就是我們去蓋房子、工寮也好、房子也好,都是房子;從以前早就有,不可能10年、20年、30年本來就有房子,那個以前叫丙建,變成現在的雜草、或是其他的竹林,所以這應該是納入為國土計畫裡面。」
復興耆老 陳榮光:「慣俗設施如果沒有把它合法、把它匡列出來,如果有工寮、有農路設施就是超限利用,只要是林地就是超限利用,要罰一開始講6萬到30萬。」
對此,桃園市都發局表示,新法上路仍會保障丙種建築權益。
桃園市政府都發局正工程司 柯佩婷:「在聚落範圍內外,我們的土管部分,都保障整個丙種建築,它既有的一個權益。」
然而,什麼是慣俗設施,目前中央各部會仍沒有明定,而原民會也表示會持續與內政部研商,針對國土保育地區第1、2類;農業發展地區第3、4類;以及城鄉發展地區第3類,可讓族人依法蓋穀倉、獵寮或工寮,然而新法上路在即,但配套措施仍沒有著落,民眾就希望政府單位,能夠聆聽部落聲音。」
義盛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陳初保:「我多麼希望你們先到各部落,跟部落議會來聽聽、交換意見,不要先斬後奏,國有林地他(外地人)可以在那邊造建個豪莊(違建),到現在沒有(法)辦下來,那我們這個原住民(在地人)難道是動物嗎?」
復興區高義里長 姜裕福::「但是有所有權人的土地,你今天能用嗎?我們的土地、原住民、你有所有權、你還是不能開發;一隻鳥在那邊還有權利,還可以在那邊築窩,我們能築窩嗎?那我們今天限制了那麼多國土計畫,你畫餅給我們、你先畫餅、你讓我們如何自居。」
對此,桃園市都發局也表示,國土計畫法上路,也牽動森林法、及水保法等相關法令,未來也持續與中央研商,降低農民損害。
桃園市政府都發局正工程司 柯佩婷:「國土法它涉及到超限利用,(涉及)森林法、水保法相關的議題;中央呢,在水保法部分,它是朝向說我農業發展地區,可以做農業使用部分,是不涉及到超限利用的規定的。」
復興區公所秘書 瓦利斯.哈勇(王棋):「國土法跟其他事業主管機關,其實並沒有達到真正的協調,跟這樣合作的問題,那我們也希望藉由這幾次的一個會議裡面,讓他們更能夠了解。」
國土計畫上路倒數計時,原鄉部落也聚焦土地使用權益,接下來桃園市府、與復興區公所,也將持續與居民溝通,期盼國家土地能落實永續發展的精神。
責任編輯:温學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