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今年2月分臨時會上,花蓮縣議員胡仁順要求縣府,基於《財劃法》修法後可分回161億,加上花蓮縣府超徵稅款,同理也該普發給縣民每人5萬1698元。
花蓮縣議員 胡仁順:「去年藍白立委在立院不斷針對財劃法,希望地方能夠分回更多的財源,我們花蓮縣能夠分回161億,換算下來我們花蓮縣民有30出頭萬,1個鄉親能夠分得5萬。」
大罷免綠營慘敗,不少人士認為普發1萬元現金對投票結果影響甚大,現在出現聲音,要求地方縣市政府也該效仿中央還稅於民普發現金,花蓮目前普發金額最高,在民間引起討論。
花蓮縣民:「很棒啊,5萬再加上中央的1萬,那有6萬元,趕快(發)啊、越快越好。」
花蓮縣府則是表示,該案中央尚未公布施行且沒有得到分配數額,無具體財源可供相關收支評估,並強調161億撥下來的用途也必須先以民生重大法案為優先。
花蓮縣府新聞科長 李冠霆:「目前中央尚未就新版的財劃法與地方政府開會,財源未定,且任何支出的計畫,都需要經過府會的那個預算程序,以及法源的依據通過,所以尚無法評論。」
大罷免前藍委在立院三讀通過普發現金一萬元,加上財劃法修法,讓花蓮多分配161億元,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則認為這項提案是臨時會所提出,獲得2位議員附議並送進縣府,須等縣府回應。罷免政治攻防,普發現金議題也再度延燒到地方政治。
責任編輯:黃金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