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倒數計時,原鄉地區仍出現許多焦慮的聲音,像是復興區的客家、閩南人,雖然僅占區內人口2成左右,但在國土計畫的歸類上,也感到有差別待遇,就有居民指出,原本的土地被編列原保地,目前是向他人租用土地。
復興區民:「我們的土地,是我祖先日本時代昭和15年給日本買,這個都有證據;後來就編列為原住民保留地,山上的房子土地價錢有那麼好嗎?我外面的房子才幾百塊而已,這裡就要那麼多。」
另外也有居民表示,目前市府與區公所辦理的說明會,忽視了居住在原鄉的其他族群居民土地權益。
復興區民:「原住民跟平地人有沒有差別,有沒有?你一定要講出來,你全部說原住民,我們這些平地人可以出去到外面去住。」
對此,鄉公所指出,國土計畫是取代原先的非都市計畫,並非因族群身分別而有所差異。
公所秘書 瓦利斯.哈勇(王棋):「當然國土法主要議題是要,針對原來的非都市計畫,這樣的一個區域計畫法的變動;那原來的都市計畫法還是存在,對於我們漢人在這個地方,我們也非常尊重、也非常體會,他們對於這個土地的一個權益。」
桃園市政府都發局正工程司 柯佩婷:「主要就是強調說針對原住民族的一個居住權益跟生活使用,第一個當然是要原民土地,第二個才是要討論105年5月1號以前的建物,所以說如果不是原住民的身分,他就是跟平地是一樣的規範。」
復興區土地面積幅員遼闊,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設所衍伸的問題,桃市府也表示,接下來仍會積極與部落與中央商討,確保居民的權益都能受到保障。
責任編輯:温學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