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委員Sufin‧Siluko(廖國棟)向原民會提出質疑,「你們要提案修正,我們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七年來你們沒有進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13號立法院內政委員上,不只一位立委關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廠商,若沒有在履約期間內雇用足額原住民,應以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代金;但這種計算方式,卻發生繳納代金金額高於採購金額的特殊情況,引發合憲性爭議,因此大法官在日前做出810號解釋。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說,「以劃一的方式計算代金金額,於特殊個案情形難免無法兼顧其實質正義,可能造成個案顯然過苛之情狀,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之不當後果,顯不符相當性而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具體案例就發生在2012年,中國人壽得標台中市政府採購案,公司雇用員工總數超過5千人,但實際進用原住民族人數未達標準,因而遭原民會額外追繳近300萬元代金,但其實最初採購金額僅164萬元。大法官認為,法律應設有適當的減輕機制,以避免代金繳納義務,反而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表示,「這個法律是一個很好的法律,保障原住民的工作權,但是它在某一個部分的時候,可能會有過苛的狀況,而侵害人民財產權,那這個部分應該要適時去做檢討跟改進。」
不過會引起諸多立委質詢關注,正因為其實早在7年前,大法官已做出釋字719號解釋,敘明有關機關應儘速檢討改進,但立法者至今卻遲未做出修正。
原民會社福處長羅文敏表示,「針對大法規有關減輕機制部分,我們已經有相關草案,但是在七年當中一直都是針對工作權保障法去做修法,但是很多工商團體,還有一些公部門很多意見,我們要達成共識,那共識之後大概最近會有新的版本。」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也多次強調,未來將朝大法官解釋意旨修正,但依然會在捍衛原住民族工作權下,衡平憲法比例原則,針對代金金額過高等特殊個案,研議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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