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蔚藍海洋是生命的起源,更是孕育文化的泉源,不過面臨環境變遷,海洋資源逐漸萎縮,如何保育並永續傳承下一代?討論多時的《海洋保育法草案》,才在25日召開公聽會,不到3天就在內政委員會進行審議,讓在野黨高度警戒、認為太過倉促,立委高金素梅在程序發言中,開宗明義強調,在原住民族傳統海域都尚未公布,《海保法》在部落中也未獲得充分了解。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我們的說明會其實並沒有做,在部落裡面做充分地了解,只有蘭嶼跟都蘭兩個地方,事實上我們屏東、花蓮、宜蘭各方面,都有很多海洋民族,根本不知道海保法這件事情。」
另外高金素梅也指出,在草案中也未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恐怕淪為空泛條文;除此之外在臨時提案中,多位朝野立委也都主張,在海洋庇護區的審議會,必須要納入原住民的角色,更要達到共同管理的精神。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行政院的草案、第8條第4項雖然規定,有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的擬定,但是並沒有明確說明,海洋庇護區是否有原住民共管機制的適用。」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的擬定,應該要以當地的原住民族、或部落諮商並取得其同意,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海洋基本法。」
《海洋保育法草案》被外界質疑倉促立法,而海保署也透過新聞稿澄清,《海保法》歷經5年的社會溝通、絕非倉促立法,至於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臉書上強調,海保法是永續漁業,更要實現富饒海洋的夢想,會努力保護海洋不會被政治化,不過原住民族人的用海權益,是否充分落實溝通?各界將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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