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影視產業中,不少以精神疾病為題材的影集描寫社會現況,但現實生活中的病友們,真有獲得實質幫助嗎?行政院版的《精神衛生法》即將送進立法院排審,但有立委指出,精神障礙者在前期預防跟協助同等重要,政府大量投注資源在後端監護,恐怕忽略前期的預防協助。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說:「我們在監護處分的部分照顧300個監護處分人,但是我們卻編列了30億的預算,意思就是說我們要照顧2300萬人的全國人口只編了5億,但是相對來說在後段的協助上300人卻編了30億,長期需要照顧的這些,光是精神障礙者大概就接近20萬人,但是卻非常少的預算。」
除了預算比例失衡,學者提到,無論是病人、家屬或精神醫療人員,其實都背負社會安全的沉重壓力,而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或傷人行為,經過強制住院治療,出院後狀況若未改善且不願接受治療,就必須進行強制社區治療,而這次修法的版本中卻看見,「強制社區治療」案件,仍保留給衛福部的審查會決定,並無強制力。
衛福部桃園療養院醫師蔡長哲說:「強制社區治療目前行政院的版本還是由衛福部審查會決定,審查會是一個行政機關,它發出的行政命令其實其他的行政機關不一定能夠配合,所以學會這邊會希望行政院版本這一部分,跟強制住院一樣能夠在強制社區治療能夠由法官來裁定。」
另外由病友家屬組成的民間團體也發聲,提到照顧精神病人,往往忽略病人康復出院後,復健要在哪進行?
台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理事長黃莉玲說:「對病友的支持包括說,像我們都知道精神復健,孩子生病了以後吃了藥以後,他需要很多社區生活的支持,然後一些精神的復健,這些團隊需要在一個社區型的復健中心,那些日間型的復健中心的布建,因為很多的原因並沒有可近性。」
立委也表示,政府立意良善,但行政院版本只有宣示性的條文略顯空洞,若無法突破現行「強制社區治療」無任何強制力等問題,也很難澈底落實與執行。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