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部分原住民族來說,雖然生活在好山好水之中,卻常面臨「看得到卻用不到」的困境。尤其近年天災頻繁,河川淤積、土石堆積問題加劇,這些資源原本可用於部落修繕與傳統建築,卻因法規限制,難以實際運用。
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盧縣一):「它其實是可以部分利用,所以這個數量的部分,是常常讓人恐懼,就是因為我不知道今天,我是載了一卡車,還是多少公噸的土方會違法,所以希望能夠公告它的數量。」
除了族人使用困境之外,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則從制度面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已保障族人基於非營利、自用與傳統文化的採集權,但目前「土石採取法」僅以辦法規範,法律位階明顯不足。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我們就是希望說,把這樣的原基法19條精神,把它寫進土石採取法的第三條裡面,拿去保障我們原住民未來在採集的時候,不會去面對這些觸法的問題,也希望入了母法之後,它就會必須去修正它原來的辦法。」
對此,經濟部回應,現行制度確實讓族人在使用土石資源時有所顧慮,對於修法方向原則支持。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今天委員所提到的第三條的修正案裡面,包括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這個部分,可以促進我們原住民地區原住民在進行相關的修繕的時候會更好。」
不過經濟部強調,在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權利的同時,仍須兼顧國土與環境管理。伍麗華則表示,希望修法能順利通過,因為對原住民族而言,這不只是土石的問題,更是傳統建築的基礎,以及文化延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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