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明定,山地、平地原住民立委各三席。但未來若取消平原、山原身分分類,原住民族立委席次該怎麼分配、選區又該怎麼劃,8/10立法院修憲公聽會出現不同聲音。
彰師大公共事務與公教系副教授 劉兆隆:「大族壟斷我們可以發現到,無論是山地、平地原住民,大概就是3個族有機會選出原住民立委,第1個是阿美族他的總人口數,大概是23萬人,占全體原住民37.3%,第2是排灣族,總人口數大概11.4萬占18.1%,第3是泰雅族10.3萬,占原住民的人口數是16.3%,這3個原住民加總起來,是占71%左右、71.7%,我們就發現大概有,10到11原住民族,是永遠不可能產生立委的。」
學者指出,未來如果取消分類仍採全國複數選區,人口較多的族群可能取得多數席次。加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上路,如果席次仍維持6席,也可能讓不同族群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
東華大學民發系副教授 陳張培倫:「基本的觀點是什麼,整個配套要想過後再去修憲,最後還有一點就是什麼,我從各方的管道,和我接觸一些平埔族群,他們也很希望,他們在立院當中有席次。」
前東華大學原民院長 施正鋒:「未來6席(立委名額)搞不好,4席都是平埔族,原住民剩下,山原、平原各2(1)席,我不騙你的。」
除了席次問題,如何兼顧區域及族群代表,會中也提出多種方案。不過,有立委認為,憲法只規定山原、平原各3席,並未限制選區及投票方式,因此可以先從《選罷法》修改著手。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既然這一次要修憲的話,是不是就平原、山原(立法委員),依然維持(各3席),再增列,平埔原住民的席次。」
民進黨立法委員 鍾佳濱:「所以說沒有修憲之前,如果大家認為,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制要改變,個人私下地以為,不必然受到現在,增修條文文字的限制,因為同樣的第10條第11項,也講得很清楚,就是原住民族,我們的法律應該要促成,原住民族的政治地位,參與的權利。」
原住民族參政權的重要性,在於讓不同族群的聲音都能被聽見。不論席次如何分配,未來制度改革都應讓憲法回應族人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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