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蔚藍海洋,如何守護並創造更多效益?明年6月將在法國尼斯舉行第3屆「聯合國海洋會議」,會議前哨站在哥斯大黎加首都聖約瑟當地時間8日落幕,有20多國包含德國、西班牙、瑞典、加拿大等共同簽署了《海洋和平宣言》,呼籲採取12項「海洋行動」;其中公海條約中,允許在各國專屬經濟區之外建立海洋保護區,而談到建立海洋庇護區,國內也剛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
民進黨立法委員 吳琪銘:「《海洋保育法》草案均已併審查完竣。」
8日世界海洋日前,內政委員會《海洋保育法》草案初審完畢送出委員會,不過在第七條中要劃設設海洋庇護區所成立的審議會中,海委會預估由15到31人組成;但是各團體代表比例也讓朝也立委紛紛表態,經過一番討論、協商才達到共識。
國民黨立法委員 許宇甄:「我們現在也不曉得現在審議會有多少人?三分之一的比例到底有多少?」
海委會副主委 黃向文:「(審議會)如果是31個人比例去算,因為要超過三分之一、達三分之一,所以漁民(代表)跟原住民(代表)會是11個人,其實加起來都可以具有否決權。」
民進黨立法委員 蘇巧慧:「我們目前的法規是訂這些人的代表,是占審議會的至少三分之一,但這當然希望不只這樣。」
民意要被聽見,因此在附帶決議中,提到包含原住民、漁民和保育團體都是達成海洋永續的重要合作夥伴;因此依法組成審議會時,應該以法律規定的組成比例為最低標準,並盡可能擴大民間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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