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才火速通過《性平法修法》,監察院14日也召開記者會,來看到去年一起宜蘭縣某國中的性平案,學生用APP來編造和校內某教師涉及性平的對話紀錄,更把資訊分享給他的閨蜜,沒想到閨蜜是以第三人身分進行檢舉通報,啟動調查後一查不得了,這名教師還牽涉另外兩起性平案件。但回過頭來看,在宜蘭學生這起案件中,委員表示因為社群聊天軟體特性內容真偽認定不易。
監察委員 王幼玲:「所以只能獲取一些有限的資訊,不過透過這一些有限的(資訊)交叉比對,我們判斷他並不是性侵的事件,是因為在社群軟體的特性,會讓人家在剛開始不容易認定真偽。」
但事情沒那麼簡單,在事件調查中,該校的教務處主任還拿給學生自白書,要交給該校成立的性平會成員,並要向校長表示這起案子不需要再查,因此有觸犯《性平法第21條》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證據疑慮。然而,本不該被洩漏的調查內容,卻遭宜蘭民代拿出來在議會中質詢,以至於媒體得知性平案件相關細節並加以報導,在性平調查期間造成輿論公審,嚴重影響當事人學生的權益。
監察委員 葉大華:「很可惜、很遺憾的就是一開始啟動調查的時候就涉及到洩密,一但洩密之後就會揭露不當的揭露,當事人學生的一些個人隱私。」
雖然這起案件經過調查後,學生並非遭教師性侵害,但相關性平調查流程,包含要如何辨識聊天軟體內容的真偽,以及針對師生性與性別互動關係等議題,還得由教育部研議提供指引。監委也關注在《性平三法》啟動修法之後,對校園權勢性騷的行為,是否會產生遏止作用仍有待觀察。
不過從這起事件很清楚看到,教師並未注意或刻意忽略學生對他的愛慕之情,已經超越師生界線,並未拉開界線,更強調性平事件的判斷核心,並非一般大家心照不宣的容忍範圍,而是專業權力行使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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