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手強拆房屋的畫面歷歷在目,高雄拉瓦克部落107年遭高雄市府強拆,族人認為市府對拉瓦克部落拆除處分違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日前法院判決出爐,指出從「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兩公約」肯認原住民族安居權、文化權及適當住房權,市府強拆並無迫切性,加上安置措施未能保障族人,判高雄市政府強拆違法,並應撤銷尚未執行的拆除處分。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表示:「那判決也指出2018年工務局強拆,他當時所依據的理由,例如公園綠美化或社區環境髒亂等,其實都不能作為強拆理由,判決甚至也指出,他其實目前這些,當時提供的這些安置計畫,其實是沒有辦法滿足,原住民族的文化權,文化傳承這樣的需要。」
對此高雄市府表示,會依照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建議,兼顧原住民族文化權、生存權及集居文化傳承需求,建立雙方溝通平台。
高雄市工務局新工處主任祕書蔡明益說明:「市政府將持續積極與當地住民,進行溝通跟協商,以及能提供當地住民,更妥適的安置方案,落實居住權保障。」
而拉瓦克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指出,族人多次市府溝通,甚至也談好安置方案,但政黨輪替又停擺,現在只希望儘快重啟安置計畫。
拉瓦克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 陳毅傑補充:「他有五塊地讓我們選,然後看我們要規劃到哪一塊地,我們已經有選擇了,地號也都出來了。結果一換政黨的時候,全部又都沒了,當然是很希望接著繼續談下去就好,因為前面都選好地了。」
拉瓦克部落曾經是高雄市唯一的都市原住民部落,面臨強拆族人被迫分散各地,如今法院判決出爐,族人希望市府積極處理,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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