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憲法針對原住民身分法釋憲, 原母漢父通婚後生下的子女,跨越姓氏綁身分門檻,直接取得原民身分,相關機關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17號民間團體召開身分法釋憲座談會,學者從優惠措施的差異性設計中表示,恢復傳統名字來取得原民身分,最有可能在2年內完成修法設計。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助理研究員陳叔倬表示:「你願意用傳統名字,我們給你更多的優惠差異,這個時候從姓可以再被討論,你有沒有從姓,跟你有沒有原住民身分,是沒有關係,你還是原住民身分,可是你的優惠可以被差異化,這個是我們現階段在,2年之內可以設計跟執行的部分。」
儘管擁有了原住民身分,至於部落族人的身分認定,泰雅族人也分享自身在部落的觀察,表示部落長者,對部落成員的認定,重視個人投入部落事物的程度。
小米穗基金會董事 Yapit Tali 說明:「說明空間跟認定就是我成長之後,我的母語的學習,我會不會說母語,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那是一個最大的認同度,第二個認同度是,你的名字即便你是使用漢名,但你的平常的稱呼還是用泰雅族的名字,部落長輩還是覺得你有認同。」
談到部落成員認定,目前交由部落會議進行討論,不過學者也提到,可能需要部落公法人和國家形成對話的空間,不過回頭來看,目前部落公法人的相關辦法仍未完備。
小米穗基金會董 Daya Dakais (官大偉)提及:「即使在原基法理面,已經確認部落作為,公法人的這樣的一個身分,但實際上還沒有辦法落地,這對於未來如果要去主張,做原住民身分的認定,由部落這端由下而上,會是一個制度上還存在的一個缺口。」
法扶基金會原民中心西部辦公室律師 林韋翰補充:「部落會議的部落成員認定,目前還是看設籍的。哪一個村的哪幾鄰是以地域性的方式,如果不是在原鄉地區,部落核定的族人,他可能或許設籍在都市,或者是他是因為災難考量,而遷村而遷部落等等,或是河岸部落等等議題,他們就不是在原民會,核定的七百多的部落其中一個。」
原住民身分法修法期限到113年4月1號,民間團體也將繼續,深入部落舉辦座談會,讓更多原民族人了解釋憲相關內容,一起參與部落成員身分認定機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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