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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重建條例三讀 光復鄉民盼在地需求優先

大綱

馬太鞍溪洪災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157人輕重傷,重建特別條例在今日(31)三讀通過,災民認為訂定條例是必須的,但是要以在地需求為主;Fata’an 部落會議主席希望政府在制定特別條例過程雖然有時間壓力,但還是要徵詢災區意見。

罹難者家屬 Fahan(林小姐):「我覺得你們要來關心我、還要找我的爸爸媽媽,時間越長我越痛,也請你們重視罹難家屬現在需要的是什麼?不是金錢,是幫忙、是大型器具;你們自已承諾會來幫我,可是為什麼都沒有跟我聯絡?」

談到失聯的父母親不禁悲從中來,災後一個月失聯的父母親依然沒有下落,而且民間的重機械將要退場,但至今卻依然沒看到政府的協助;此外,民眾也對於目前縣府重建牛步感到憤怒之外,各戶財損名冊以及中繼安置名冊是否完成確切清查產生疑問,讓居住在佛祖街現在無家可歸的陳小姐痛批政府的規劃能力,要縣府拿出積極作為。

受災戶 陳小姐:「大平村最少50個、大同村文健站最少30個、馬可認(文健站)最少30個,你算算看有多少?老人家需要無障礙空間,你說25戶你覺得對嗎!」

受災戶 楊先生:「希望政府跟有關單位全面進行普查、列冊、造冊,每戶大概的損失(金額),不是所有的補助都是齊頭式的,35萬、25萬這些金額根本不夠我們使用;像我們家開了30年的電器行,所有東西一夕之間、5秒鐘全部都被沖垮了。」

日前由傅崐萁委員偕同鄭天財委員召開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沒有廣邀光復災區民眾以及在地議員,也引發光復選區議員張峻議長踹桌;部落也從未受邀參與討論,讓族人感到質疑。

Fata’an部落會議主席 Lo’oh Amid(徐清德):「在中央方面還沒有完全跟部落做一次好好地的去溝通的話,就冒然的把整個條例制定下來,可能最後給部落很大的傷害或是衝擊,其實很多各方面都是要多方面的去考量。」

而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在31日已經完成3讀通過,條文明定中央執行機關為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執行機則是為花蓮縣政府,上限經費來到3百億元,各界也高度關注未來花蓮重建的相關計畫制定。

責任編輯:林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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