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 韓國瑜:「兩個黨都同意,來,報告院會,出席106位,贊成106票。」
立法院院會26日罕見出現朝野一致的投票結果,106名立委全數出席、全數贊成,通過修法方向,聚焦在原住民立委出缺補選的制度爭議。現行規定下,原住民立委採複數選區,必須等到缺額達應選名額的二分之一,才能辦理補選;但一般區域立委,只要出缺就能立即補選,制度明顯不同。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率先質疑,這樣的制度形同把原住民放在次等位置。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 :「我覺得如果原住民(立委)的選舉制度,不跟一般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是一樣的話,那麼就是把原住民推回二等公民的位置。」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 :「既然憲法明文規定,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六個席次,就應該要維持六個,出缺就應該要補選。」
不過,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提醒,這次修法雖然回應補選不公,但若只停留在選罷法層次,恐怕無法處理更深層的原住民族參政權制度問題,並指出,原住民立委長期採複數選區,本身就存在服務範圍過大、選區劃分不合理的結構性問題。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原住民)立委全部改為單一選區,因為族人多年來也抱怨,希望選區的劃分,這樣立委的服務可以做到位,大家的權益也能做更好的照顧。非常遺憾,這次通過的版本,還是會留下爛尾巴。」
除了補選制度,同一天通過的,還包括不在籍投票相關修法。國民黨立委盧縣一指出,現行投票方式,容易讓少數族人出現被亮票的隱憂,影響祕密投票原則。
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盧縣一) :「就是因為有很多人是,可能這個社區裡面只有一兩位是原住民,也就是說他投票的時候會被放大,被迫公開投票。」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 :「如果只通過立委選舉的選罷法,族人如果申請移轉投票的話,他必須在居住地完成立委投票,接著又必須趕快跑回部落,投總統的選票。」
陳瑩也再次強調,在祕密投票原則下,相關配套若未一次到位,原住民選民的投票權,仍有制度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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