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原民身分展延 1/5起30日內還可申請補辦
原民會去年底提醒,依《原住民身分法》舊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部分族人,須在今年1月5日前,完成取用或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改從具原住民身分的父或母之姓,以免喪失原住民身分。
魯凱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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