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制度背景說起。依照憲法規定,人民享有平等的選舉權;但在現行制度下,選民必須在「戶籍所在地」投票。這也意味著,無論是在外地工作或求學的民眾,投票日當天,仍得返鄉投票。對於無法返家的民眾而言,特別是長期離鄉、在都市工作生活的原住民族人,「不在戶籍地,也能投票」的需求,因而逐漸浮上檯面,這就是所謂的「不在籍投票」。
接著看到立法院的最新進度。在本會期12月11日,立法院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進行黨團協商時,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提出,應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這也受到原住民族立委的多數支持,不過,中選會當時回應,不在籍投票確實是未來可能方向,但建議先透過公民投票,確認制度的可行性,以及是否具備足夠的社會共識。
隔天、12月12日,民眾黨團在立法院會中提案,將黨團版攸關《不在籍投票法》的草案,提議逕付二讀。儘管民進黨團表達反對,質疑不在籍投票若涉及通訊投票或提前投票,程序恐怕不夠透明,也可能面臨高度的選舉干預風險,甚至成為「為境外勢力開後門」的漏洞,但在藍白人數優勢下,草案仍表決通過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
立法程序的快速推進,也讓「不在籍投票」的爭論再度升溫。支持者認為,在高度流動的現代社會,讓選民能在所在地投票,是對基本參政權的保障;但反對者則指出,投票過程如何確保公平、秘密與安全,是否可能影響選舉公信力,仍有許多制度風險需要釐清。然而,制度怎麼設計、配套與監督機制是否完備,才是能否被社會信任的關鍵。而「不在籍投票」也考驗台灣,如何在「保障人民權利」與「控管制度風險」之間,做出一個經得起檢驗的選擇。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