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財政部指出原保地作為擔保品貸款,相關的信用保證要點仍在研議當中;進度持續推進,有學者認為政策立意良善,只不過原保地的流通,仍要有配套保障。
輔大社會系副教授 翁志遠:「如果未來原住民貸款、用原保地貸款之後,他如果還不出來,那是不是有可能被法院扣押,那法院扣押的話,他是不是就會進行法拍,雖然原保地原則上他只能拍賣給原住民,但是我們知道現在其實,實務上有很多漢人他會用原住民做人頭,去購買原保地這樣。」
過去雖然有民事大法庭判決,非原住民以借名登記取得原保地無效,但仍舊不止原保地亂象;關注原保地納入擔保品貸款的立委伍麗華,也呼籲現階段需要《原保地管理利用條例》,來保障原保地的流通。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因為我們很多人,雖然有土地但是已經借名登記給非原住民,那我們很多的傳統領域,很多國家擁有的原保地,其實都被大量的非原住民租用而且拿不回來,那這些怎麼辦,就是要透過我們的法。」
立法院法案會期,條例是否有所進展?以目前國會氛圍恐怕存在挑戰;不過另一方面,學者認為也應從提升理財觀念,真正落實政策美意。
輔大社會系副教授 翁志遠:「我覺得這個政策當然出發點是好的,可是可能更要考慮到的是說,原住民他利用原保地取得貸款之後,他能不能夠善用這筆資金,不管他是去從事創業或者是投資理財。」
原保地成為擔保品進行貸款,讓族人多了一條取得資金管道,原民會、內政部及各公股銀行等機關,啟動系統制度建立,但過程當中也不能遺漏對土地權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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