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認定中低及低收入戶標準,主要以經濟收入及財產判定。不過這項標準爭議,在今年原住民族長照服務權益年會備受討論。原因就在多數族人擁有的原保地,也被列入計算財產。而得不到中低或低收身分的族人,只能從賣地開始。
原住民族長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Yunaw Sili (宋聖君)表示:「更恐怖的是什麼?因為太多人有這樣子的土地,所以大家為了要取得低收跟中低收,他們把土地賤價賣掉。」
由於社會救助法內,雖然有提未有經濟效益的原保地不列入財產計算,但像農地、建地類的原保地依舊照列。因此有部分長者原本就沒什麼收入,卻因原保地財產判定,只能被視為長照一般戶。
原住民族長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Yunaw Sili (宋聖君)提及:「有滿多我們在各縣市政府聽到,很多老人家因為要付長照一般戶那筆錢,他們就不用長照服務。」
然而原保地在多數族人觀念中,不屬於商品,甚至銀行也不接受抵押。是否法律還能再有彈性?各界都期盼相關單位的法律解釋。
原民會土管處專門委員 陳乃榕解釋:「我們會回歸到法制面,也就是社會救助法5-2條第二項的規定,就是這樣的認定標準。我們原民會會會商,我們中央跟地方主管機關,像衛福部還有相關的,地方主管機關我們再來討論。」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說明:「這個部分其實在一個月前,我們的長照會跟我們薛瑞元部長見面的時候,他有很清楚的裁示,這個部分衛福部是願意,來慎重考慮怎麼樣去做修訂。」
似乎看見一道曙光,而衛福部也回應,個案的低收或中低收身分判定,也能透過社工的評估。另外今年也函文各縣市政府單位,清楚讓民眾知道身分判定的標準,期盼社會救助網,能完整接住需要幫助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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