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在國家法律形成之前,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發展出運用野生動物資源的生活文化及傳統智慧,但現今國家法令與傳統慣習多有抵觸,從2004年至2018年,因狩獵保育類動物遭到判決案例共675件,平均一年有45件,因此催生了「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獵人大會」,由林務局致力推動至今已是第5屆,每屆由不同部落承接辦理,要一同建構部落與林務單位的共管制度,以達到自然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的目標。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提及:「希望各個部落之間能夠有一個互相交流的機會,其實最重要的是我們後續在推動狩獵自主管理辦法,不論是後面的方向或者是推動的一個過程,都是做為參考我們很重要的一個依據。」
原住民族狩獵管理工作坊活動總籌 Piho Yuhaw (林凱恩)說明:「有沒有一個原住民狩獵辦法產生,其實我們今天討論的內容跟設定都會從這一些角度出發,有一個部分是會簽定行政契約的部分,就是國家跟部落之間的一個合作,以契約的方式來去訂定。」
活動從4號開始為期3天,現場共匯集全國約40個部落參與,考量各部落地理環境不同,狩獵規範、型態、社會結構皆有差異,採取混合分組式的討論,以部落為主體與政府、學界、社會團體,共同探討目前狩獵自主計畫工作的實際情況。
卡大地布山林巡護隊高明智表示:「談我們如何以部落的主權者的姿態,跟林務局、跟國家的單位,在我們的領域裡面,他是怎麼樣,我們要怎麼樣跟他們談判。」
太魯閣族獵人協會廖正松補充:「因為每件事情都要有法律的保障,所以我們就是今天來開會的目標就是,要有修法要有法律的依據,我們的保障才會有這樣子。」
各地區協會都帶著部落的期待及意見,來到活動現場發聲交流,希望能為部落爭取權益,也為未來制度各層面的議題相互研討,試圖提出解決方針和具體建議,期盼能創造出部落與政府雙贏的目標。
責任編輯:孫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