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人不滿情緒,對於宜蘭南澳鄉億昌礦產影響環境生態,讓鄰近的金洋部落及武塔部落的族人十分困擾。
南澳武塔村哈卡巴里斯部落會議主席韋文吉表示:「最好是不要再去開發了,第一個當然金洋部落在上面,他們的傳統領域在那邊挖,我們下游的武塔村就會影響很大,對我們的生命財產會有很大的一個影響再來就是生態汙染,最重要的就是有沒有違法。」
族人擔憂部落生態環境及居住安全問題,也針對這塊礦場土地承租原住民保留地租約只到110年,現在還未完成續租程序,也讓族人質疑用地合法性。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副處長(Qesu·Losun)張信良說明:「公所已經有發文給公司說,你要先做部落的說明會,我們才能夠去做繼續租約的問題。」
雖然礦業權者還未取得土地使用權,但礦權期限到114年,根據礦業法霸王條款中的第47條,礦業權者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得先行使用土地的規定,仍可繼續使用,但族人也無奈表示載運的大卡車行經道路導致塵土飛揚,空氣品質受到影響,宜蘭縣府環保局回應後續會針對礦場的輸運道路,提出相關專案進行稽查,是否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綜合企劃科代表吳先生補充:「運輸土石的一個防治措施,在法規上都有明訂一些相關規定,如果有造成揚塵的情形,我們一定會依法來裁罰。」
針對礦業權者是否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及水土保持等規定,相關單位仍在釐清偵查中。
業者代表黃成昶表示:「我們這個礦能夠為原住民部落帶來一些比較好的就業機會,確實這些國家的重大建設也需要用,那你現在把它停掉,我們作為生意人是沒關係,但是我們現在的員工手下大概有20幾位,那這些人都要生活,
我們是一個合法的礦業,我們也不是違法,雖然我們有違規但是也在偵辦中。」
業者期盼未來與部落一起協商,但礦業開發仍需兼顧經濟、環境及增進社會福祉,也要依循原基法精神,保障原住民權益,找出符合社會最大的期待與共識。
責任編輯:孫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