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濱鄉大俱來部落有族人指出,自己所屬一塊約250多平方公尺建地,遭長濱鄉公所占用一半作為道路使用,族人表示土地已經無法再適當利用,權益嚴重受到侵害。
大俱來部落居民 羅英南:「如果說這條路有的話,它應該要徵收,它沒有徵收,沒有徵收就這樣,任意鋪設柏油,不對吧,而且也沒有,我們土地所有權人,他也沒有顧慮到,就這樣子鋪設,也沒有跟我們協商,就這樣鋪設柏油。」
族人指控,這塊土地是在未取得同意下遭占用並設為道路,族人112年就向公所陳情並要求返還土地、拆除或協商,後來也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但公所竟然以無復記憶,無法查詢相關施作紀錄,及考量用路人權益,礙難同意拆除為由回應,讓族人無法接受,控訴公所強占百姓的土地。
大俱來部落居民 羅英南:「我們也有調解過,鄉公所跟我們回覆說時日久遠無復記憶這樣,他的回答是這樣子,你看這個柏油都是很新的,怎麼可能是舊的。」
對於部落族人控訴占用私有土地,長濱公所不願接受訪問說明,並表示該道路為既有道路,同時還表示如族人覺得權益受損,就請族人提起訴訟。而族人表示目前已請求法律扶助,同時將不惜前往鄉公所進行抗議,維護個人土地權益,尋求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N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