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梧繞部落的伐木舞專用權2023年在未經過事先同意以及授權的情況下,遭到桃園區某協進會進行展演,後續雙方進行協商;而桃園市府原民局則強調主辦單位不是專用權的利用人因此相關的賠償事宜應該是由該協進會負責,侵權單位則提出1萬元賠償金作為補授權程序的對價條件。
桃園市府原民局教文科長 Aho Batu(李慧慧):「因為我們是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並不是傳智權的利用人,在正常的管道來講,如果說他們有侵權,應該是要把名字跟獎金給收回,這是我們主辦單位要做的;但是因為很多可以再討論,所以到現在我們還是希望是由協會跟部落這邊能夠有共識。」
桃園市桃園區原住民族協進會主席 王秀蘭:「那一萬塊真的是我個人出啦,沒有人可以幫忙出;因為我畢竟是協會的代表人,錢沒有進我的口袋,這個都可以查,都不會到我們身上。」
對此,部落認為,伐木舞沒有事先同意並且授權就是既定事實,然而展演單位以及桃園市府卻沒有辦法同意部落提出3年固定採購鶴岡文旦的相關要求,僅提供1萬元的賠償金;對此部落回應,待8月召開部落會議再決定後續措施,不排除尋求法律途徑。
Olaw部落青年之父階層成員 Sra(游新基):「我們帶隊的長老以及在場的人還是沒有辦法接受1萬塊,這個部分還是要延到8月分很多人一起來聆聽討論共識,看大家是要接受還是說要增加金額,來去決定;關於要走到法律途徑,還能怎麼、怎麼辦?因為我們必須要堅守部落的精神。」
Olaw部落傳統領袖 Koniyo Futing(黃忠治):「今天的決議就是沒有達成共識嘛,那就在olaw部落豐年祭的Pakelang(慶功宴)的時候,再請族人做議決。」
針對本次協商結果,也攸關部落傳統文化在現在國家法治保護的最大極限,至於未來的補償方式將會如何進行,也考驗相關單位的行政智慧。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