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weather-slider]

花蓮世豐水力開發案 法院宣判部落、環團敗訴

大綱

停工多年的花蓮世豐水力開發案,4月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部落族人和環境團體敗訴,也就是開發商,不需要再進行任何環境評估程序,就可以依據15年前通過的審查結論,在豐坪溪攔水建壩,對此,族人和環團,今日(16)召開記者會,呼籲新政府,對於把關陳年舊案的漏洞,應該要儘速檢討修法。

花蓮縣卓溪鄉太平部落居民 Lucas Sunavan(施建民):「這一次的訴訟,因為相關的法源,有一些漏洞或者是瑕疵,我們真的是抱歉,我們就是敗訴了,我們原住民的責任就是捍衛我們所居住的山林河川,這也是我們祖先一脈相傳的責任。」

義無反顧守護自然資源,反對世豐電力開發的聲音,從部落喊進都會,開發爭議持續將近25年,4月30日,花蓮豐坪溪流域世豐水力電廠開發案,法院宣判部落族人和環境團體敗訴。而提起訴訟的花蓮卓溪鄉太平部落族人,以及委任律師還有關心環境開發的公民團體,在收到判決書後,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判決主文中的諸多疑點。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 梁聖岳:「不過我們透過水利署的水文資料,或者世豐自己在訴狀中,所提出他們所謂的監測資料,發現有一些滿多項目,在統計上都有所謂的顯著差異。」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 鄒明軒:「我們要思考的是,當他們拿著20幾年前所設定的生態基流量標準跟承諾,然後他們來去忽略的說,這整個減流段8到10公里這段的影響,更不用說其實沒有考慮到下面(游)這些灌溉的需求。」

根據判決書說明,針對是否要針對休眠式的開發案,再做一次還現差?在現行的環評法中,雖然有規定施工後,超過3年未實際施工,需要再次提出還現差報告,但是未規定次數規範,所以法院難以從環評法的立法目的,擴張解釋環境部要求世豐電力,在停工超過6年以上,要再做一次還現差;再來,更把申請開工日期,視為實施開發時間,也說多年來,只有進行周邊次要工程,也就難以判定停工;復工後,作為認定開啟另一實施開發行為的斷點,最後儘管在水文資料上,已經證實發生變異,但是法院認為,目前環境上尚未有重大改變。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中心律師 羅惠馨:「這個所謂實施開發行為,何時是16條之1的動工,應該要由環境部去認定,而且他認定的標準是,那個行為必須是對環境有實質影響的行為,而不是廠商發文給下包商,請他開工的一個時間。」

委任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民中心律師羅惠馨表示,將再和委託人討論,是否再上訴。世豐水力電廠開發案,藉由敗訴結果,連帶凸顯立法漏洞,族人更擔心衍伸出更多的世豐案件,施建民也透露,目前仍有其他財團,看準花蓮原住民族地區的土地,準備進行開發,世豐的敗訴,立法的不足,諮商辦法的缺漏,也埋下未來財團進入山川、森林恣意開發的未爆彈。

責任編輯:温學聖

相關文章

魯凱族

【魯凱族語】ta‘avalra ‘i tatolohae ni|萬山部落勇士祭的由來

文化介紹
傳統祖靈祭是一系列為期四個月的祭典,現今配合族人工作求學濃縮為一天,並特別將「勇士祭(Ta‘avala)」凸顯辦理。
小辭典
  1. ta‘avalra
    勇士成年禮
  2. molapangolai
    祖靈祭
  3. asavasavahe
    男性青年
  4. atamatama
    父字輩的稱呼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