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台泥氣化爐7月試運轉,澳花村民要求重新環評,並提出訴訟要求撤銷環差審查,1號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宣判族人敗訴。
宜蘭南澳澳花居民 Apang (石玉鳳):「我非常尊重我們司法院的判決,但是我心裡有很多的不服,比例原則每次都以最大公益去做一個考量,那為什麼每次被犧牲都是我們原住民?因為我們今天要的,只是要政府、國家(提供)一個嚴格的標準,為我們的健康做把關。」
花蓮秀林和平村居民 楊純宜:「去重新檢視它這20年以來已經帶給在地嚴重的傷害、跟影響環境的變化,所以它還是選擇用環差,這樣看台泥根本就沒有負起它對在地的(社會)責任。」
德卡倫部落會議總幹事 哈勇諾幹:「我們要求台泥還給部落一個乾淨的環境、一個(有)未來的家,未來我們不排除繼續上訴,為部落以及部落的下一代爭取生存的權益。」
和平及澳花居民捍衛居住及健康權益立場不變,但從燒水泥到燒垃圾,產業轉換是否造成汙染,仍有待後續觀察,但處理的設施不同,是否需要重啟環評,目前法院是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對此,律師團提出質疑,並呼籲正視燃燒垃圾的存在風險。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 郭鴻儀:「水泥窯要來做為廢棄物燃燒,這件事情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這中間的風險不能夠一概地避之,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因為這是一個好的經濟行為,所有的風險就全部當作沒有看見。」
法扶原民中心主任律師 林秉嶔:「除非我們資源回收可以做到百分之百,不然的話我們永遠無法確定,它會不會做怎麼樣的分類、它裡面會不會有塑膠廚餘等,這些都很有可能造成戴奧辛或是其他的汙染,那如果在法律上能夠進行主張的,我們會繼續上訴。」
此案不排除上訴的可能,但律師也指出國內環評制度的癥結點,應審視是否符合當代環境問題的處理。面對判決,台泥則回應,會依法繼續進行代燒案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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