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西拉雅族正名,在憲法法庭中獲得勝利,但是回到今年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訟上,西拉雅族人13年前向原民會,申請登記為平地原住民的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是以現行的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關於原住民的定義性規定,仍是指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不包含南島語系,讓其身分未受國家法律保障,屬於違憲狀態,但因目前仍在修法期限中,西拉雅族人也因此吞下敗訴。
律師 蔡維哲:「大法官認為說要在三年內修法,只是說在修法之前還是現行法,所以因為行政法院的法官只能依照現行法來做宣判,依照現行法、依照現在的西拉雅族人是沒有辦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再看到大法官的釋憲文中,提出三項認定標準作為判斷門檻,分別為文化特徵、族群認同與客觀的歷史事實,但實務上要如何立法來規範,要做到真正的平等有可能嗎?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詹素娟:「相對於西拉雅族的其他條件,比較弱的族群要怎麼樣能夠像西拉雅這樣子,能夠在民族別認定上,能夠達到文化復振、語言各方面的這一種成果。也讓他能夠宣稱,那要提供一個足夠的資源或環境,讓他們去進行文化復振。」
律師 蔡維哲:「我認為說這應該是多多益善,儘量地去蒐集,在法律的解釋上應該要去寬認,來保護這樣稍微比較弱勢的平埔族群。」
現在的平埔族群的原住民,並沒有法定身分,而平埔族群要取得法定身分的途徑,到底是走平地原住民,還是走原民會曾提出修法,走平埔原住民的路徑,學者也表示,主管機關也必須給出說法。目前平埔族群內部,仍在廣納蒐集意見,但也不免擔憂即將迎來的2024大選帶來的變數,但轉型正義的腳步,依舊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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