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處理廢棄物,不要環差要環評!」
吶喊著訴求,來自花蓮秀林鄉和平村和宜蘭南澳鄉澳花村族人,針對台泥和平廠設置廢棄物焚燒場,4號前往台北行政高等法院,在進行言詞辯論庭前,召開記者會。
環團律師 郭鴻儀:「我們根本上認為他(台泥)其實是打著再生循環經濟的口號,實際上是要來幫花蓮縣政府,處理這個廢棄物的部分,所以今天(4),最主要就是把我們前面準備程序的所有的爭點,做一個最後的總結這樣子。」
為了處理花蓮縣垃圾,在2020年,花蓮縣政府環保局與台灣水泥和平廠簽訂BOO案契約,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預計在明年完成台灣首座,把垃圾化成燃料的水泥窯,表示燃燒垃圾的汽化爐相較焚化爐安全,最快在今年7月就會試營運。
但在台泥和平廠居住的部分居民就表示,根據法條規定,台泥增建廠內容、範圍,應再重新經過全面性的環境評估,而非僅以新案與舊案進行比較的環差審查,考量是否會對環境產生夠嚴重的影響;法扶律師也表示,環差審查主管機關,若僅限於花蓮縣政府,恐有球員兼裁判的風險。另外,面對未來環境生態影響,僅限在公有地才能需行使諮商同意,恐忽略在地人民的居住權。
法扶原民中心律師 林韋翰:「那事實上我們原告們,花了那麼多時間,從訴願到訴訟,絕對不是我們多想了,我們要一個完整的在環境權的程序上面,或者諮商同意上面,我們要一個保障,而這個保障,不能是球員兼裁判的花蓮縣政府,用環差程序,水泥窯的環差程序來做處理的。」
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居民 楊純宜:「台泥在後續又擴廠,31點多(25)公頃的擴廠方案,甚至包含它的附近,和平工業區整個都在做一個新的改變,我們那邊的環境,到底能不能承受這些汙染,所以我們很希望,就是他們可以說清楚這些真相。」
面對族人的疑慮,台泥則回應表示,未來居民可從由花蓮縣環保署召集的監督團體反映問題。
台泥發言人 葉毓君:「接下來其實也接受政府的一個公開監督的團體跟監督的機制,在這個過程當中,其實他們都可以看到台泥進行的每一個程序跟每一個環節,那隨時有不好的狀況,或是他們覺得不夠到位的狀況,都可以從這個監督機制來反(抗)映意見。」
至於花蓮縣政府代表則表示,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遵照法院判決。而隨著言詞辯論庭結束,法院也將在6月1號上午10點,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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