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聯盟召集人林月琴說:「在107年到109年總共180件兒少個資申訴,可是7件因為其他都轉業者去自律,只有7件請我們的地方主管機關做裁罰做處理,可是只有3件被裁罰,等於一年才裁罰1件。」
近年兒少隱私在網路頻頻遭受侵害,沒想到每年只做出一件裁罰。這讓公民團體擔憂兒童及少年網路隱私,是否得到實質保障。即使兒少權法第69條明定,不得報導或記載兒少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但無邊無際的網路世界,光靠一個條文就管得著嗎?
媒改聯盟召集人林月琴說:「到底誰該被管,所以這個監督關係的定義就影響到地方政府的社政機關,它的裁罰對象到底是網路平臺,還是貼文留言的行為人?」
到底要罰誰?媒改聯盟整理各類媒體申訴管道,發現在網路平臺上不但沒有自律委員會,事後貼文下架或開罰,似乎也沒有明確的管理機關。協助網路內容防護的機構iWIN也提到,許多業者也不知道遵守標準在哪,要如何落實兒少權法第69條,衛福部仍在努力中。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基本上我們跟NCC還有iWIN做了一個,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的層級的例示框架,那我們之前也試圖想要把這個例示框架讓它入法,所以在兒權法裡頭我們有試圖想要放進去,但是這個部分還有待大家討論。」
網路世界瞬息萬變,尤其近年來二創圖、地獄梗圖出現,更是遊走灰色地帶。多數公民團體認為仍要有一部相關法令,進一步保障兒少網路安全。對此NCC回應,已擬定「數位通訊傳播法」,目前仍在討論細項,未來會再召開公聽會採納學者意見。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