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一起的兒童虐死案件震撼著台灣社會,立法院22日召開「回應民意 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法界代表以及多個公民團體等,針對刑法第286條(凌虐行為)是否增列死刑、無期徒刑是否獲得假釋、以及少年事件法與兒少保護制度等進行檢討與修法討論。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集人徐妮妮強調,幼兒沒有反抗、逃生與求救的能力,卻往往遭到成人凌虐致死,現行法律在處理此類案件上,難以回應社會的期待。
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集人 徐妮妮:「我們有沒有辦法接受長期凌虐一個幼兒致死,只因為我們沒辦法證明,他是殺人故意行為,人頂多關十幾年就出獄;那還有哪一位長官,敢在這一個個被凌虐致死的孩子遺照面前說,說這些凌虐的人,是不應該被判處死刑的。」
針對刑法是否應增列死刑以及提高凌虐致死的最低刑度,陽明交通大學科法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對無自救能力的幼童施以長期凌虐,依法已經構成間接殺人罪。林志潔指出,在現行法律架構下,透過適當選擇起訴罪名或審判時變更法條,其實已有處理重案的空間,但面對社會期待,亟需審慎討論是否補足制度的明確性。
陽明交通大學科法院特聘教授 林志潔:「所以其實在個案上,如果要救濟是不是一定要靠修法,我其實可能在個案的裁量上,不管是一開始偵查起訴的罪名,或者是審判中來變更起訴的法條,都是有可能來解決,可能大家認為刑度不足的問題。」
面對外界要求提高刑責、增列死刑,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回應,針對刑法第286條的修正方向,部內已啟動相關作業,預計三個月內完成草案並報送行政院,相關法制面工作也已全面啟動。徐錫祥指出,未來將參酌與會者的意見,通案討論是否將虐童致死納入重大暴力犯罪,並列為不得假釋的類型,同步檢討整體制度的設計。
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關於大家提到的凌虐致死,刑法第286條第3項,到底要不要加入死刑這個問題,在場的學者也表示了非常完整的意見,我想這一個部分,本部非常的重視,我們會收集我們實務的見解,跟外國的立法例,我們會通盤檢討,剛才我也跟召委報告我們三個月之內,我們會把相關的法案,我們就會報到行政院去。」
面對兒虐致死案件引發的社會關注,民間團體強烈呼籲加重刑罰、增列死刑選項,並升級兒少保護機制,避免憾事一再重演;另一方面,專業意見也指出,應在現行法制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制度設計,釐清法條適用與裁量標準,來保障弱勢兒童的安全。未來政府修法如何在嚴懲與人權、預防與教化之間取得平衡,將成為制度改革與社會共識的重要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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