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歧視爭議事件層出不窮總是引起社會軒然,倡議族群平等的聲浪日益高漲,但法制化的期程仍是遙遙無期。從2016年立委孔文吉就提出《反歧視法》因應歧視事件的發生進行提案,鄭天財、廖國棟也曾朝反族群歧視的方向進行提案;高金素梅則認為教育是根本,應從《原教法》著手;伍麗華則認為需要一部《族群平等法》。面對在朝野無法取得共識之下,原民立委也有話要說。
國民黨立法委員 Yosi Takun (孔文吉):「提出來之後在內政委員會討論了好幾次,有出委員會但是送到議場都是被民進黨否決,如果我記得沒有錯的話,連續兩屆我這個《反族群歧視法》 提出來,被民進黨總共否決了11次。」
立委孔文吉表示《反歧視法》不是只有針對原住民被歧視,從新住民、老榮民到網路媒體、工作單位的歧視都被囊括在內,面對歧視事件層出不窮,高金素梅也強調無論是哪個政黨執政,都應該負起導正視聽的責任。
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 (高金素梅):「我覺得法條的名稱,包括現在我們訂再多的法去執行、去落實,都相對的薄弱,所以我覺得執政黨要負最大的責任,畢竟執政有執政的優勢。」
立委高金素梅強調,落實反歧視的重要性比法律名稱如何訂定更為重要,而立委伍麗華也表示,若要從教育端出發,加強多元文化教育更不該淪為口號,教育單位後續該如何處理歧視事件也應該受到重視、檢視。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如果)我們不談《反歧視法》的話,起碼在我們的《族群平等法》或《族群平等教育法》,我們也要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成立委員會,要做調查、要有申訴、平易的管道,嚴重的話到底可以做到怎麼樣。」
從2016開始推動反歧視立法至今朝野仍無法達到共識,但無論法律如何制定都是希望杜絕歧視事件再起,但曠日持久的立法時程,受傷害的仍是下一個受歧視的受害者,能早日完善立法就更是族人引頸期盼的結果。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