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針對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舉辦分區座談,8日來到嘉義阿里山鄉。根據大法官釋字,以原住民自製獵槍難有合宜保險設計、未經膛壓測試為由,草案內容限定獵槍由國外進口,但族人反應如果售價過高,恐怕也難讓族人願意購買。
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茶山部落分會長 Voyu ‘e Yasiungu(安柏霖)提出疑慮:「這個槍進來台灣之後包含很多的關稅成本,還有廠商的利潤這些東西,到我們獵人手上究竟槍是多少錢?警政署這個部分是不是都已經有跟這些廠商接觸過?就是實際去詢問這些廠商,你的槍枝是不是還有產量或是庫存?」
警政署保安組科員 許可:「大法官釋憲就是說,原住民的自製獵槍部分比較難做安全驗證,那因為這個關係他沒有安全驗證,就會不符合大法官釋字,也就變成說我們不傾向有這種方式讓原住民使用自製的獵槍。」
鄒族獵人協會研究發展組長也指出,草案中的自製獵槍光是零組件維修都得由國外處理,恐怕費時耗日,加上舊式獵槍退場困難,不如採取雙軌制,替舊式獵槍訂定新的安全標準,也能避免舊式獵槍成為黑數流入市場。
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研究發展組長 浦忠勇:「撞針這個是獵槍最脆弱的部分,只要撞幾次後也許就斷掉了,斷掉了之後你要去修的話是要送原廠維修,一來可能要一兩個月,我們也講說803(解釋)原住民的結構不夠完善,不夠完善我們就訂一個辦法。」
對於獵槍使用的安全規範族人也提出意見,像是彈殼回收在狩獵狀況下似乎難執行。另外使用人要有狩獵基本知識、槍枝及獵場訓練,或許可由獵人協會認定,讓資深獵人把獵場規範傳承給青年。
嘉義縣議員 武清山指出難點:「我們是在深山裡面去追那個動物,我們在行進間可能要射擊,如果第一槍打不到我們馬上要換子彈再繼續打,換子彈我們還要這個空彈殼保護好,不然我繳不回去會被關起來那還要打獵嗎?」
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理事長 Yangui Poicon ʉ (浦珍珠):「那針對於老獵人我覺得他對傳統狩獵的相關的知識,他應該是已經可以做講師,所以針對老獵人他不需要再去做一些傳統知識的受訓,就由比如說由我們自己的組織來認定。」
對此警政署強調分區座談是希望廣納各方意見,無法及時修正草案內容,但會蒐集各界看法送回中央,討論出更符合傳統狩獵文化的草案內容。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