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 黃昭元表示:「畢竟在這個議題上,尤其是今天(22)在座很多人面前,說實在我自己感覺上我也是學生。」
法扶中心成立五周年,重磅邀請大法官黃昭元,針對原住民族權利在憲法法庭裁判的發展進行討論。一開場大法官也謙虛表示在這些釋憲案中仍是學習角色。而成立五年的法扶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又能讓族人在需要法律協助時提供哪些便利性和可近性?
法扶基金會原民中心主委 Awi Mona (蔡志偉)進一步說明:「原住民族在很多訴訟的協助上,可能都關係到可能經濟的弱勢、健康的弱勢還有教育的弱勢等等,所以我們也跟我們社福的系統來建立好非常暢通的轉介平台。」
除此之外法扶也主動走進部落,發展行動的法扶中心。而近年攸關原民權利的憲法裁判, 從2014年和2021年兩項保障原民工作權的釋憲案以及狩獵文化權的保障,再看到攸關身分認同權的漢父原母案,以及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等,都翻攪著原民社會。而上半場的座談會聚焦在從近年案件中,看原住民族土地治理,和傳統慣習之間產生的衝突。
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林嘉男指出:「現行的法規包含我們所理解的像國土計畫法也好,或者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等等的這些法規,跟原住民的土地利用是有滿大的差別。」
從土地和自然資源的使用來看,儘管在亞泥案中法院更進一步揭示踐行諮商同意的程序,尊重原住民族或部落的自治、自決和文化權,但也因為有這些釋憲案的出現,更凸顯法制下原住民族的主體性被忽略的事實,要如何促進和解並達到共生,是屬於在社會中長期存在卻又急需討論的議題。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