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赴都市打拚大不易!原住民族人近年在都市中的住宅情況,也受到關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就提到,台北市族人自有住宅率,約43%左右,但李傅中武表示,再進一步檢視就會發現,多數是族人的配偶在台北早已擁有住宅。族人要在都市有個家,依舊挑戰重重。15號在輔仁大學的原民都市住宅座談中,雙北市原民議員就倡議,是否能透過買賣社宅所有權,來避免每每租約到了,族人就得搬遷,等待下一個社宅抽籤的窘境。
新北市議員 Nikar‧Falong(宋雨蓁):「三鶯跟溪州的族人,他們取得的並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是地上物的權利,也就是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是我的,可是土地依然是國家的,這樣未來可以保障什麼,保障土地不會落入財團的手裡。」
只不過飆漲的房價,對於想在台北市安居的民眾來說,一坪售價仍是沉重負擔。律師徐偉超也點出,這類房屋要貸款,願意承擔風險的銀行,全台目前只有一家。
律師 徐偉超:「這個跟一般房子(價值)不一樣,地上權的房子跟冰淇淋一樣,隨著時間的到來慢慢貶值,他(銀行)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
要有地上物的交易仍有待討論。但將目光轉到彰化,縣府規劃青年住宅標榜”只售不租”,以地方法規建蓋的住宅樣態,是否也能成為解套?
高雄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張鈺光:「以目前政府的政策是不同意將機關用地可以變成社會住宅,這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可是要變為可以出售、可以所有權分割出售,目前這個例子就是沒辦法。」
學者表示,目前這與政府「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的政策衝突,土地取得加上法律授權也有待討論。不過中原大學教授吳許黃捷則提出住宅法、原基法及憲法等內容,表示國家法律上是有義務保障原民族人住宅,未來也將是與政府倡議的管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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