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部韓劇故事涵蓋校園欺凌、犯罪等主題,描述一名高中生遭同校學生霸凌的故事,引起社會對校園霸凌的關注。但在國內,台灣的校園霸凌事件,近年不減反增!
2011年,台灣首次將《教育基本法》明文入法,隔年訂定《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讓受害者有申請調查和處置的管道,但推動至今10多年,從教育部統計數據中可以看到,國高中小校園霸凌,2016年通報案件有607件,確認案件有167件,到2021年通報有1089件,通報數量持續增加,但確認案數卻沒有相對應的成長,受害者求助之後的協調和調查機制究竟出了哪些問題?立委10號召開記者會,邀集民間團體探究校園霸凌問題。
民進黨立法委員 范雲:「其實教師應該是防治霸凌中重要的一環,可是現況是很多教師本身變成霸凌者,或者他面對學生對學生霸凌的事件,消極不處理。」
行政院及新北兒少代表 聞英佐:「因為現在的校園裡面,其實還是會有很多上對下的特殊權力關係存在,即使在法制層面,它這個色彩已經弱化了,但還是有很多絕對服從或者說老師不容質疑的威權思想。」
再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全國國中小學生的問卷調查中顯示,有40%左右的中小學生表示,曾聽過學校老師用羞辱性的言語貶低、嘲諷或威脅,面對持續增高的通報數量,讓長期關注學生權益的民間團體指出,台灣對於教師不適任行為沒有具體標準,另外學校召開教評會學生也完全無法參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馮喬蘭:「我們校園當中有多少很不錯的老師,但是你在處理不適任老師的時候,要保護兒童權益的時候,你是以那些不適任老師的能力,當成是我們的標準跟門檻,這情何以堪。」
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張育萌:「這兩年來非常多的例子,都是當事人他不斷受到霸凌,或者是這個老師已經明確不適任,但是在我們教評會的內部沒有當事人,也沒相關的學生代表。」
在校園報凌事件中,除了老師對學生直接侵害外,學生對學生的霸凌事件更是屢見不鮮,關注台灣少年權益的團體近一步指出,除了針對教師不當行為,依法啟動調查外,應該及早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協助,更再次強調,要讓案件中的受害學生,賦予當事人地位,不讓受害學生被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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