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即將展開,全台各路原民好手也即將聚集到台北市,為自己代表的縣市,力拼佳績。看到宣傳片上,主辦單位將今年競賽項目區分為「原住民族擅長運動」,以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對此就有學者表示,「擅長」一詞,可能忽略掉某些運動的發展條件,是與資源取得的方便性有關。
台北市政府體育局長 王泓翔說明:「所謂原住民擅長的項目,就是我們一般熟知的亞奧運項目,像這個田徑、跆拳道、柔道等等。」
仔細翻開「原住民族擅長運動」內容,包含田徑、柔道、籃球等項目,就有田徑教練表示,在原鄉發展運動專項時,因資源取得不易,多以投入成本較低的運動,但不代表,原民人口比例投入較少的運動項目,族人就不擅長。
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副教授 Ljegay Rupeljengan提到:「像游泳,或是像高爾夫球,像馬術,那個都需要有特別的資源,那才會有這樣的條件去發展專項運動。」
田徑教練 朱金水則表示:「那這一次(全原運)有五人制的足球,我想這是一個突破。那接下來,關於像馬術、鐵人三項,或甚至於其他一般民眾常常從事的運動,我想我們在這個原住民運動會裡面,可以試著來辦,因為我們原住民的這些選手都已經有在參與。」
學者也表示,回歸到全原運賽事辦理的初衷,是要助於發展我國原住民族體育、提升原住民族體能,以及保障原住民族的運動權,建議主辦單位可以使用「重點發展項目」來替代「擅長運動」一詞。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