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生疑似歧視風波,是引發不少原民青年的熱議,而從年初開始,無論是學測或是歌唱比賽,都發生過歧視爭議,不過檢視國內各級法規當中,目前仍未有完善的族群歧視的法律,而中央和地方地民意代表,則是以促進社會溝通為目標,桃園市議員林志強就指出,希望能從地方自治條例當中,增加反歧視的相關入法;而立委伍麗華則說可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著手,帶動國人認識原住民族,來降低不理解而造成的歧視發生。
桃園市議員 林志強說:「其實我們桃園市有《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條例》,我是希望將能夠將這個反歧視能夠入法,讓整個公務體系,或者是整個桃園市的市民,都能夠以這個來做一個規範,入法是一個手段啦,它不是一個最終的目的。」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認為:「《原住民族教育法》不(只)是針對原住民族群,而是針對全體國民,因此所有的公部門,或是私部門的行政機關單位,其實都需要受這樣的一個原住民族教育,希望能夠帶動國人更正確的認識、理解原住民族群。」
不過對於歧視相關法案,就有學者表示希望通過’反族群歧視法,能夠提供公部門執政的法源依據,更能有相關資源的挹注,進而增進國人的文化敏感度、並期盼能促進社會的溝通。
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 Ciwang Teyra說:「應該是這樣講,我覺得有點可惜,現在我們國家還沒有這個反歧視法,或平等法還沒有通過,也因為這些歧視議題層出不窮啦,所以其實我們會希望能夠有這個法的通過。」
無論是從法制面或是教育端,都是能預防歧視發生的途徑,然而國內歧視爭議頻傳,如若需要翻轉歧視,仍是全體國民何執政者的重要課題。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