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灣原住民,國家還我原住民身分。」
28號在西拉雅族正名言詞辯論後,族人們中午頂著豔陽在司法院外拉起布條,再次喊出內心渴望被政府正視的身分苦難。而學者認為現在原民會標榜,原住民身分採取的法律規定,是從日治時期一脈相傳,儘管如此,在言詞辯論中學者謝若蘭點出,從4月初對於原住民身分法第8號釋憲中,無庸置疑的是,原住民身分應受釋憲法保障。
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教授 Bavaragh Dagalomai (謝若蘭):「當代的《原住民身分法》它其實還是沿用當初的山胞認定辦法,那這些都是由原民會的公文裡面,所以看起來如果說再加上一些,補充的意見的話我想會是一個比較正向的,那大家都同時是從4月1號的釋憲案,去談到就是說身分一定是要給族人保障,那至於相關的這些資源,像是福利資源制度等等,應該是可以脫鉤來處理。」
原轉會委員 Uma Talavan (萬淑娟):「這有可能是一個先例,有一個想像,我自己是認為,也有可能是判平地原住民,憲法那邊目前的話,並沒有去說定義誰是原住民,但是也只有一個被卡住的法條就是,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代表3席,平地原住民3席,如果我們繼續訴求,平地原住民的部分,可能會有這個部分爭議。」
未來會不會有修憲可能?學者在會後,針對言詞辯論觀察,字句都透露著西拉雅族正名勝券在握,也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違反人格權和平等權。若西拉雅族正名為平地原住民,學者認為免不了和現行原民社會產生衝突,但如何將衝突降到最低?應該要拉到憲法層次,將平地、山地分類視為違憲,消除對原住民的分類。
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Awi Mona (蔡志偉):「這個時候其實如果我們可以去從,大法官在這號辦決當中,很明確地指摘《原住民身分法》,對於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的分類,是違憲的或者說不妥適的,可以並同後續的立法和修法,去把這種山原的區分,或者說就可以免除,除掉平埔原住民族好像就只能二選一,這樣的一種窘境。」
另外,學者也搬出,過去大法官釋憲第4號中以血統論定調原住民身分取得,再加上狩獵案釋字803號,大法官也點出原住民文化發展與集體權很重要,若承認西拉雅族是原住民族,也應該保障西拉雅族的原住民身分。至於西拉雅族是否能經過訴訟程序,讓身分爭議撥雲見日?大法官言詞辯論結束後3個月宣示,必要時候會再延長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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