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能不能只按照父母血緣,取得原住民身分?答案即將在4月1日憲法法庭的裁判結果揭曉。但近期成大教授樂鎧等學者們,發出聯合聲明,主張維持「從原父、原母姓或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共同聲明的學者陳叔倬認為,原民身分仍須經過一段認同過程。另外過去原民氏族社會,以及命名制度,也能從現今的漢姓看出文化表徵,更是維繫土地傳承脈絡的重要依據。
共同聲明新聞聯絡人陳叔倬:「這個規範很清楚,你這個氏族你一定是要跟,有原住民身分的父或母,他才可以獲得這樣的氏族名,如果你開放了,不是原住民的父或母的漢姓的話,你這樣的傳承就會斷掉,直接影響到的就是土地權。」
孩子決定從父姓或從母姓,就是決定身分的認同過程。共同聲明的泰雅北勢群文化協進會指出,過去泰雅族親子聯名制度,也是提供族人防止土地外流機制。若是有原民身分的族人,卻以漢父漢母的姓氏進入這套系統,恐將造成內部混亂。
苗縣泰雅北勢群文化協進會成員弗奈‧瓦旦:「應該這麼講我們所有的命名,不就是要讓大家知道說,這孩子是哪個家的孩子,對不對,一樣你身分法,你從父或從母其實,也不就是在延續這個精神嗎。」
陳叔倬也提到,現行原民身分的認定,確實只有姓氏的唯一門檻。在族人尚未討論其他身分認同的條件下,做出是否違憲的判決,對原民集體權益有很大影響。甚至也擔憂若恢復傳統姓名不再是取得原民身分條件,也將對傳統命名文化造成傷害。但目前對原住民身分認定,仍有眾多看法,現在各界就盼4月1日的判決結果,如何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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