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空服員抱病值勤病逝,勞動部查出有「不敢」請病假的情形,因此12月9日勞動部也正式公告新版「勞工請假規則」,明年元旦上路,其中規定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天者,雇主不得因此而有不利處分;另外也增訂全勤獎金扣發時,應按請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戴國榮:「你不能因為勞工請病假之後,他工作表現還是很好,但是雇主因為他請病假的天數多,因此把考績打乙等,或者讓他的獎金,跟其他的同仁比較起來的話、變少。」
翻開新舊制對照,薪制明訂除現行規定的婚假、喪假等假別,也納入家庭照顧假,而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份,應案請「普通病假」的天數、依比例計算;舉例來說勞雇雙方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新台幣3萬3千元,其中3千元是全勤獎金,勞工在某一個月請病假1天,其他工作日都有出勤,則該月全勤獎金扣發不得超過100元。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戴國榮:「如果是正職勞工是領月薪、是三十分之一,或者是用上班時間、二十二分之一,或者有其他的方式去扣發,這個部分可能勞動部還要再去做通盤考量。」
不過,對於原住民族的勞動結構,產業類別較多是「重勞力」的營建工程業,原民勞工團體表示雖然正面影響不大,但也樂觀其成。
基隆市原住民族互助協會理事長 拔耐‧茹妮老王:「那也是所謂的、有做才有錢,以日薪作為計算這樣的一個職業類別的時候,其實就沒有太大的差別,因為沒有所謂的請假、這件事,但是我們還是很樂觀其成。」
另外勞工請假規則除了修正病假規定外,也明定勞工若是親自照顧家人,可「以小時」為單位請休事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其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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