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幼兒園因《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二條放寬,本意是彈性招生,卻被地方政府當成填班KPI。導致許多偏鄉幼兒園被迫下收兩歲幼兒,但人力與設備都沒有同步補上,導致三到六歲的班級被迫混齡、師生比嚴重失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 許文菁:「偏鄉的老師,他們不是不願意照顧兩歲的幼兒,而是不願意在沒有資源、沒有設備、也沒有加派人力的情況下去被迫承擔照顧的風險。」
幼兒園園長 金瑃美:「你不要兩歲三歲混班,這樣太累,老師受不了、負荷不了,而且他也很難教,因為學習的東西不一樣,學習的方向不同。」
除此之外,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也示警,兩歲幼兒正值跌倒、碰撞風險最高的年齡,若在沒有加派人力的情形下混齡照顧,不但違反國際照護比例,更可能讓偏鄉孩子暴露在高風險的環境之中。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 許雅荏:「設計的洗手臺,還有安全環境,不符合年齡的部分,以及行為需求發展,沒有人力支援的狀況,我們好像告訴我們的偏鄉的孩子,是你們可以接受相對比較有風險的環境。」
對此,教育部回應,下收兩歲幼兒原本就是為了兼顧偏鄉家庭的托育需求,但也強調地方政府必須同步評估人力與設備是否足夠,若有增置需求,國教署都會提供協助,確保每位孩子都能在適齡的環境中學習成長。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