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數十年的爭取與討論,平埔族群的身分認同終於獲得法制化。立法院17號三讀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明定平埔原住民族群的定義與申請原則,並由原民會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登記期間為5年,必要時可再延長5年。此外,政府應在施行後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以保障平埔原住民族在政治參與、教育、衛生醫療等面向的基本權利。
立法院長 韓國瑜:「報告院會,我們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沒有文字修正,我們現在做以下決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制定通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也是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但也呼籲行政院應在預算上依人口比例來落實各族保障。而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表示,感謝法案通過,並呼籲政府未來能朝《平埔原住民族群基本法》,完善後續制度。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平埔族群雖然正式納入中央原住民政策的範疇,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並沒有被完全保障到,在預算上行政院仍然沒有依照人口比例來編列相關經費。」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接下來就是我們行政部門以及立法院,必須三年內要完成制定或修正相關的法律,來完全地保障平埔原住民的各項權利,所以本席也特別希望能夠朝制定《平埔原住民族群基本法》來趕快完成。」
西拉雅族人在得知消息後無奈表示,這項決定等於被迫接受國家賦予的身分;而噶瑪蘭族則出現身分分歧的狀況,部分噶瑪蘭族人有平地原住民族身分,而另一部分則被納入平埔族群身分。
西拉雅族部落發展促進會 Alak Akatuang(段洪坤):「這叫做《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好漫長,所以這樣子的法對我們來講的話,當然就是一種妥協、無奈之下,只能夠接受目前國家給我們這樣的身分別,給我們權益極度地受限。」
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Bauki Angaw(潘朝成):「這個法律就不是我們噶瑪蘭族或其他
非法定原族想要的,我們希望成為平地原住民。」
原民會表示,目前已有西拉雅等9個平埔族群提出申請,未來也將組成審議會,確保審查公平透明。平埔族取得身分後,可立即適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等相關法規,保障語言與文化傳承。至於其他權益,政府將在法施行後3年內,依各族群情況逐步修法,完善平埔族權益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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