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8日將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由於現行法規於2008年制定,當時社會氛圍相對保守,制度設計主要聚焦在協助已婚夫妻解決不孕問題。隨著家庭型態與性別意識轉變,民間團體主張,應檢討人工生殖與「婚姻」的綁定關係,擴大適用對象,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落實健康平權。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林綠紅:「我們希望人工生殖法裡面跟代孕脫鉤處理,讓女同志跟單身女性的,適用人工生殖法的適用範圍可以擴大,這個主張一直沒有變。」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 陳政隆:「就是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評估機制,我們認為應該要具有利益迴避機制,以及要避免單身歧視。」
不過,全國婦兒團體聯盟則持不同立場,強調任何成人的隱私權或商業利益,都不應凌駕於兒童基本權利之上,並主張應捍衛孩子由親生父母照顧的權利,也提醒人工生殖技術本身仍存在健康風險。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 單信愛:「他會涉及到高劑量賀爾蒙的藥物,很可能會引發卵巢過度刺激的症候群,甚至會引發他長期的健康隱憂,包括罹癌的風險,都會大大的增加。那麼代理孕母更會導致,女性身體的商品化,還有對經濟弱勢女性的剝削。」
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周大堯:「從社會科學的研究來講,很大的一致性,兒童只要在低衝突的環境中,由已婚的親生父母共同扶養,他的整體發展的風險係數其實是最低的。」
面對醫學科技快速發展,以及家庭樣貌日益多元,人工生殖法是否鬆綁婚姻限制、如何兼顧女性生育自主與兒童最佳利益,成為此次修法的核心爭點,也考驗立法者如何在不同價值之間取得平衡。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