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拉米代部落成立獵人團、發放獵人證後,族人表示,狩獵不再是偷偷模模,可以有尊嚴自然的狩獵。
吉拉米代Kakita’an 陳金福表示,「比較不怕了,過去打獵怕被別人看到,怕被人家拍到,會被罰或被關以前,現在我們可以大大方方的,因為有了,主要我們有了獵人證。」
吉拉米代部落會議主席 Kokoy(陳建廣):「你在這個獵團裡面跟學術合作的時候,你就可以一年,你整年就不用再申請,就是你申請已經是一年了,然後你隨時都可以去打獵,可是要做回報。」
同一套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到了不同族群、不同部落,又該如何轉譯成符合地方的需求?因此,吉拉米代部落以傳統組織為主體,融入現代狩獵自治自律公約,依照阿美族傳統的頭目組織及年齡階層制度,作為狩獵自主管理的主責單位。
吉拉米代部落會議主席 Kokoy(陳建廣)還說,「其實獵人組織,它只是個組織,我們沒有成立像別的單位有成立什麼獵人協會,我們吉拉米代很不一樣,就是我們只有獵人團,我們沒有成立協會,我們依附在那個頭目委員會的下面,我們就是說我們遵照傳統,最終還是由上面來決定。」
Kokoy(陳建廣) 進一步說明:「我們只是一個小型的單位,就是說一樣在部落的那個分工合作下的一個制度下,我們沒有跟協會任何衝突,因為這是屬於部落的,我們最大的,上面的還是以頭目為主,然後還有頭目委員會還有耆老,這些都是我們的核心人物。」
吉拉米代Kakita’an陳金福說,「部落委員會是永遠存在的,我們就是說,4年我們就會抓下一階級的來進階,老的會退休,就是因為這樣,這個團隊永遠存在,同時這些獵人也都是待在部落的人,待在部落的委員就20幾個,全部都是有獵槍的,我們去打獵時,看到有人打獵,如果不回報,我們一定要強制回報,才能確認。」
狩獵文化是部落的傳統,文化實踐的重要基礎,但長期以來遭受外界的不理解,造成對原住民狩獵存有歧視和偏見。
吉拉米代部落會議主席Kokoy(陳建廣)表示,「可能是政府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就覺得說,原住民可能會判一判有私製槍支,就會有那個意圖,可能會有其他的意圖這樣子,可是基於傳統的文化上那個層面來講,狩獵是一個對家裡跟族群、部落,是一個榮耀,是一個可以補給自己溫飽的一個東西,可是到了現在比較文明化之後,狩獵就變成一個文化的傳承。」
吉拉米代部落成立了獵人團之後,獵人一年內都可以隨時去狩獵,雖然現在狩獵自主管理有了,但面對另一個獵槍問題,族人表示自製獵槍存在不安全性,基於憲法及原基法的保障,期望政府未來在相關法令制定上,能夠提供原住民獵人,使用較安全的制式獵槍,幫助部落的狩獵自治,持續向前邁進,走得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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