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13日辦理地政業務教育研習會,副主委杜張梅莊指出,近年禁伐補償政策變動,使得原保地業務對比以往,浮現不少挑戰;加上今年初原民會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這場教育訓練格外重要。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原開辦法那裡面有一些在土地的分配回復上面應該如何操作,還有它的規則上做一些調整,例如說它的決定權以前都是在鄉鎮公所,那我們也有提升到縣市政府來做核定。」
但修了原開辦法,地方政府仍反映處理原保地業務需要時間釐清,權利回復或分配相關要件目前都只能零星處理,要執行規模較大的專案,也受限於原開辦法位階過低。
桃園市原民局專委 Botu Taito(簡善謙):「因為原住民保留地的精神,它主要就是要保留給原住民使用,所以會有分配的政策;桃園來講(民國)76年以後,其實就已經很多年沒有在做專案大型的分配,涉及到的法令還有要釐清很多事情,非常複雜。」
號稱原開辦法升級版本的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原民會今年初已送入行政院審查;若條例上路,有法律地位,也有望解決眼下無法處理的土地問題。
原民會副主委 Adralriw Abaliusu(杜張梅莊):「針對在第十屆審議的意見做了一些調整,法規條文內容在今年的一月分我們又送到行政院,目前在行政院審議中。」
立法時程,就要看行政院審查進度了,但是原民會也坦言,處理原民土地業務的人員流動率高,地方更反映人力不足;而這場教育研習活動,課長等主管級人員出席較少,要如何使原民土地業務連貫,且有一致性的處理流程?法規以外的執行現況,值得討論克服。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