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的設立,是呼應國際潮流,喚起社會對兒童基本權利的重視,除了提醒社會要保障孩童們的生存權、保健權、受教育權跟撫養權等權利,同時也不能忽視改善兒童生活、反對虐待兒童與毒害兒童等議題;然而在迎接兒童節的到來,卻有一些孩童遭遇不幸,令人感到痛心。
兒童受虐致死案件
首先最令社會震驚的,就是《剴剴案》的虐童悲劇。
2023年的聖誕夜,年僅一歲大的剴剴,被劉姓保母姊妹的不當管教進行施暴致死。《剴剴案》震撼全台,也再次掀起對幼兒照護體系的檢討聲浪,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在5月13日宣判。
兒童權益受侵害案件
除了托育管教的安全議題,兒童性別權益也成為關注焦點。
藝人黃子佼被檢調查出持有高達2259部的未成年性影像,引發輿論譁然,社會開始正視兒童保護機制的漏洞,黃子佼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
而在同樣引發關注的《台中少棒狼師案》,一名松姓教練從2019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及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及不諳世事的狀態,松姓教練對41名男童性侵,這起令人髮指的案件,也迫使社會重新檢視「不適任教育人員」的汰除,與通報機制是否足夠完善。
兒童發展權受侵害案件
另外在原鄉爆發的虐童案。
台東關山國小學前特幼班,一個只有8位孩童的特幼班,就有4位孩童遭到高姓教師不當對待,令家長質疑的是,該特幼班共有4名教師共同照顧,其他老師怎麼會對高姓教師的施暴行徑視若無睹,甚至沒有人及時制止這起暴行;家長認為學校體制對於教師適不適任照顧孩童的機制需要被檢討,尤其是這群小朋友是特教生,在受虐當下甚至無法表達、不會哭泣,讓家長悲憤不已。
兒少權益機制
一連串的社會案件,暴露出台灣兒少保護制度的不足,也讓大眾思考兒少權益的完善。雖然早在2013年,教育部訂有《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但這個制度是需要校方主動去查詢,而且沒有硬性規定,一旦校方第一道防線失守,就有可能讓「不適任人員」進入校園,威脅孩童安全。
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因此在民間團體的努力下,今年兒童節前夕,李靚蕾發起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的連署,向大眾喊話。為了避免幼童遭受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希望透過制度化審查,要求衛福部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把關所有與兒童接觸的工作者資格;對此衛福部也表示,現行規定已有主動查證工作者的消極資格,未來是否擴大範圍,會持續與各部會協商討論。
孩童是國家未來棟梁,尤其幼童的權益應該被高度重視,讓孩子不論是在學習的場域或是多元化環境,都能夠在健全的體制下成長,避免出現下一個受害者,以上是整理關於兒童權益報導。
責任編輯:黃金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