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長年是工地上的主要勞動力,但一旦發生工安事故,卻常常成了最被忽略的那一群,3/27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和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帶著受害家屬到新北市慈濟台北辦公室前陳情。受害者武美珠是一名泰雅族女工,去年在花蓮工地從鷹架跌落重傷,幾天後腦中風成為植物人,最後被勞保局認定為第一級職災。
受害者家屬 劉雪娥:「可是你想想看,這個機構(照護機構)有可能才一萬塊嗎?因為他原先是答應我們說最高三萬塊,那當然我們家屬是很期待是,期待是這個3萬塊的這個金額,所以、所以最後是妹妹打電話給洪先生的時候,才知道說他們就是好像感覺就是我們被受騙了。」
基隆市原住民族互助協會理事長 拔耐.茹妮老王:「還要去安撫自己的先生跟小孩,小孩的照顧責任等等,完全沒有任何生活品質可言,你們可以想像那個烏煙瘴氣的生活處境嗎?這一切的事情,我認為最上層的業主慈濟,你們為了要蓋你們的精舍,創造了這樣一個職災的案例。」
在長期照顧壓力下,家屬接受協力志業公司提出的200萬元和解,對方承諾每月提供1到3萬元照護協助,結果簽完合解書後,每月只匯1萬元,讓家屬覺得與當初約定不符。工傷協會表示,慈濟和協力志業是關係企業,基於業主立場,必須承擔社會責任;不過記者會現場,慈濟只派出一名志工出面接下陳情,並表示這是協力志業的事,跟慈濟沒有直接關係。
慈濟志工 沈萬清:「我姓沈 我是慈濟的志工,志工沒有職位、志工都是平等的,今天這個事情,我剛剛有看到那個聲明稿,那是協力廠的事,跟慈濟是不同的單位。」
基隆市原住民族互助協會理事長 拔耐.茹妮老王 vs 廠商代表 高明德:「你有沒有投保,你們有投保喔?工地的保險,那是工地本來就有的工地保險,你要保的職業災害保險,有沒有保,沒有啦,一個月做一天、兩天,我們是沒有辦法保啦。」
職災保險不是選擇題,而是每一位勞工最基本的保障。這起事件中,雖然廠商已與家屬達成和解,支付了200萬元賠償金;但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像是臨時工、自營作業者、家庭幫傭等,也應納入職災保險保障。承包廠商卻沒有替武美珠投保,讓家屬最後只能靠和解金,撐起龐大的照護和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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