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國內爆發一連串Me too事件,政府啟動性平三法的修法,修正後上路滿周年;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6日上午舉行總體檢記者會,指出新法的4大缺漏,其中包含被害人資源未整合、調查人才庫汰除機制、內部委員的品質把關以及企業防治輔導等。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王玥好:「在企業跟職場裡面那我們更會容易有權勢的議題,所以如果行為人的職務比內部調查委員高的時候,那內部委員調查的公正性也可能會遭受質疑。」
然而,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各地主管機關應協助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因此各縣市社會局處,也積極成立主責窗口,整合相關資源;但勵馨基金會也指出,去年一整年就接獲1063通電話,要來諮詢相關法規與資源。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 王淑芬:「那就有職場性騷擾的被害人跟我們反映、跟公部門尋求協助諮詢實,所謂的專線都是經過多次的轉線才能夠連結上線,且大部分都只能回答單一業務的問題。」
因此,造成被害人在與不同窗口、反覆重訴性騷擾的過程中,多次地加重心理創傷與焦慮;民團就指出除了事業單位難以篩選合適委員,這些委員僅接受二到三天的培訓,且缺乏嚴謹的汰除機制,因此,呼籲政府要更積極修法、避免受害人二度傷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 王如玄:「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去建立入場輔導的一個機制,而且你叫人家來通報、通報了之後呢?那政府應該主動去提供相關的資源,去告訴他怎麼把這件事情做好。」
民團也建議修正現行性工法法條文字,明確化性騷事件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的情形,而非仰賴勞動部逐一函示。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