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櫻花綻放,點綴苗栗南庄的山上農園,令人心曠神怡的景致,但一轉頭就看見特高壓電塔佇立,與山景格格不入,而電塔的電線還沿著山谷,直到上面的樂山雷達站。由於影響了周遭部落土地,有瓦祿、石壁、鹿山、鹿湖、鹿場、向天湖六部落,在2010年與國防部及台電,依照原基法簽訂八大訴求;其中一項就是台電每年定額撥補的85萬給六個部落,但這筆錢還得先進入原民會的綜合發展基金。
南庄鄉六部落聯合部落會議主席 萊撒‧阿給佑:「過去我們的經驗是,我們還要寫計畫還要請領,好不容易請領把這些經費要到了,我們還要核銷這兩個東西,是非常讓我們部落困擾的事情。」
原因就是部落並非公法人,為避免爭議,部落仍得透過計畫書、提供收據核銷;石壁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總幹事謝建宇認為這樣的模式,不但麻煩也不合理,當部落申請款項時,並非先全數給予。
南庄鄉泰雅爾石壁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總幹事 Delao Dadi(謝建宇):「去年年底改掉(計畫要點),等於說我們可以完全先拿到95%,那5%就是要部落自己負擔這樣子,那也一樣今年額度是400萬的話的5%是20萬,那部落哪裡有辦法先墊20萬,他們就說什麼有主計的問題、又有什麼會計的問題,可是在部落的觀念來講,那是我們去爭取的錢、那是我們的錢,你們為什麼要用漢人那套?」
而這筆錢要用的款項、怎麼運用?謝建宇表示也被法規限制,他形容就像人家頭痛,卻給了治療腳痛的藥。
南庄鄉泰雅爾石壁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總幹事 Delao Dadi(謝建宇):「有一個部落要去牽水管,它的工人一天大概要2800元到3000,因為很遠那一去是要好幾天的,但是原民會在核銷、那主計就有問題啊,他說你這個臨時工怎麼要到2800到3000,一般的都1800你怎麼到3000,所以它(原民會)也不准啊,可是部落要拉水管啊、是誰要拉,你給他1800那誰要來拉。」
過了10多年高壓電塔依舊存在,謝建宇指出將持續爭取當時與台電、國防部簽訂,電塔架設五年期間設置的回饋金,以及台電這幾年營利的收入比例。謝建宇表示這也凸顯部落公法人的重要性,不只回饋補償金能自由運用,與各機關的談判也有對等地位。
南庄鄉泰雅爾石壁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總幹事 Delao Dadi(謝建宇):「如果萬一當時原民會棄守了,它說(法令解釋)這個電塔是國防需求,不需要踐行21條(諮商同意),那我們怎麼辦、我們連基本的法都沒有了。」
另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蘭嶼核廢料補償金是透過設立基金會來處理補償金分配;但這個基金會也有經濟部的相關要點、明確規範用途。少了部落公法人,部落財源受到種種限制與挑戰。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因為我們面對的這個世界,其實它很多都是透過這樣原住民自治的想像,我們去求在我們中華民國的各個法律裡面去訂定,因為在我們的氣候變遷法裡面,我們有設置這樣的一個公正轉型的基金,那這樣的一個基金它會分配給我們的原住民,那如果我們沒有部落公法人,這些資源到底要如何分配?」
立委伍麗華表示除了補償回饋金,更重要的是部落如何加入未來龐大的碳匯市場?加上若原保地條例上路,部落公有原保地上的相關收益,動向、分配也備受關注;因此各界殷殷期盼,部落公法人是時候該準備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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