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成為國際趨勢,更要在2050達到淨零碳排,6月28日環境部預告,再生能源開發的環境影響評估細目與認定標準,其中也修正在高海拔的原住民族地區,過去只要1500米以上的殯葬設施,需要進行環評,現在放寬為小規模的納骨牆,經過相關機關同意後,不須進行環評。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 蔡孟裕:「我們現在也放寬,500平方公尺以下的這些納骨牆,經過你們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可以免實施環評這樣的規定。」
修正條文中,也包含最受矚目的新增太陽光電,如果是在國家公園、公有造林地等環境敏感區位,還有在山坡地設置裝置容量2萬瓩以上,或面積15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不過為何不是使用山坡地的坡度作為認定標準,也引發好奇。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 蔡孟裕:「因為山坡地有山坡地的定義,也有所謂的第一級、第二級等等,坡度上面的定義,我們現在是用一個最廣的,只要你是山坡地的這個範圍之內就要(實施環評),所以我們不用去區分說,這是坡度是怎樣30度、45度等等。」
在地熱部分,也新增位在環境敏感地區,裝置或是累積裝置容量1萬瓩以上、申請設置面積2公頃以上等特定條件下,應實施環評規定。不過全台地熱資源集中宜花東,無論是探勘或是準備開發,都曾出現開發商和部落衝突的爭議。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 蔡孟裕:「所以如果它有涉及到原民法(原基法的規範),回歸到原民(基)法22條去做處理。」
面臨諮商同意範圍,仍就排除私有地的疑慮,還是得依法辦理。環境部也說,現況較多的地熱計畫都在實施探勘和試驗階段,還未涉及開發。而再生能源環評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將預告60天,環境部預計年底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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