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通過的《原住民族健康法》,對於族人的健康有了更實質的保障,不過綜觀國內醫療體系,原鄉與城市的醫療量能仍出現落差,其中也包含長期照顧的服務品質、以及原民健康的文化安全;學者爬梳近代歷史,各國殖民者的入侵導致原民生活被限縮,原本的生活條件也因為外來文明而遭到破壞,進而造成原民健康的不對等。
成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特聘教授 陳美霞:「使得原住民本來有的偉大的文明,就是漸漸地被消磨甚至被消滅;整個經濟地位各方面都往下沉,因此他們的健康也變成越來越不好。」
原照會秘書長 Yunaw Sili(宋聖君):「最重要的還是解殖、原住民族的自決,在原健法裡面,在11、12、13條就有要求未來健康工作者應該要有這樣的基礎的概念,服務原住民族的健康工作者都要會這個東西。」
攤開原健法,第11條指出,文化安全是以原民知識體系為主,確保族人在健康照護當中獲得公平、適當的健康服務;而第11到13條當中,從人力栽培、機構的課程安排、以及服務的過程,要求醫療長照人員提供文化安全的學習與服務;隨著長照推動至今,無論是原鄉或是都會,許多原民社工是跨越語言的隔閡,讓服務使用者感受到如家人般的溫暖。
社工 烏莉:「那我要怎麼讓我的服務使用者明白我的服務?我用國語(說明)或許他們會把我當成一般的行政人員,但是我講母語就好像他們的孩子一樣,當我們用母語去跟長輩溝通的時候,他們接受服務的使用度就比較高。」
居服督導 Hongay(林采萱):「(服務)對象都是漢人的話,我可能也都會用到台語來溝通,只是一些像溝通、備餐的部分比較明顯,因為就是他們口味比較偏重,那原住民的口味是比較清淡。」
不過,也有醫護人員表示,實踐文化安全之前,就醫的可近性仍然呈現原民的健康不對等。
桃源區衛生所公衛護理師 tjuku revuci(童惠萍):「我們的就醫交通這一部分其實一直都是原鄉的痛,因為你看我們一趟去都市(就醫)就將近要花上半天的時間,那其實這對民眾就醫來講就是一個很大很大的一個弱勢。」
原照會秘書長 Yunaw Sili(宋聖君):「我們應該按照老人家的需求去安排他的失能之後的照顧,可是問題是到最後、到中重度以後,他還是要離開部落去住到機構去,有這麼多的資源但是其實對原住民來說,沒有辦法符合我們的需求、我們也很難用到。」
如今原健法施行,從政策面也開始強調文化安全的重要性;而實際原鄉的醫療、長照服務能否跟得上?讓族人能更安心的在地安老,仍考驗著各界的智慧。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