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河豚食品中毒案造成8人送醫、1人死亡的悲劇。後續食藥署接獲河豚生魚片、河豚湯等檢體,查出致死河豚名為「月尾兔頭魨」,也公布河豚的毒素含量。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 王德原:「這個生魚片的部分我們測出來牠的毒素含量是每一公斤134.3mg/kg,我們把它換算成ppm的話大概是134個ppm;那我們有去量測從衛生局送來的生魚片,牠的魚肉每一片的魚肉大概就是在10克左右,所以最後換算下來就是一個生魚片大概有1.34mg/kg的河豚毒素。」
食藥署依據日本限量規定每公斤不得超過2mg/kg、以及歐洲文獻指出只要食用1到2mg/kg就達毒素致死量,因此換算下來這起事件只要吃2片就可能致死;而就連煮熟的河豚湯,湯頭跟魚肉也被驗出毒素含量,食藥署表示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即便煮熟也沒用。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 陳泰源:「牠的重點在於牠的體背側從頭到背鰭的小鰭分布,密密麻麻很明顯的、整個體背的小鰭都是很明顯的分布,這是毒鯖河魨的特性。」
學者提醒,月尾兔頭魨又稱「毒鯖河魨」,很容易與白鯖、黑鯖等毒量較少的河豚搞混;因此呼籲還是避免食用,尤其食安法針對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等物質都有嚴格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 林金富:「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更嚴重的話可以依照(食安法)49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有刑責的。」
甚至這類有害食品、物質,連當贈品或是陳列都不行!吃個河豚面臨人財兩失風險,因此還是提醒民眾避免食用。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林懷恩